关于开展2021年肥料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2022-08-01 16:13:14 梁老师 15

N〔2021〕731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为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和我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我厅决定开展2021年全省肥料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品种、数量、范围及任务分工

(一)抽查品种及数量。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抽取肥料样品300个。

(二)抽查范围。对全省21个市(州)的肥料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进行监督抽查,将2020年国家级、省级肥料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标称生产企业纳入必抽范围。抽查计划见附件1。

(三)任务分工。厅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处共同牵头,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独

立承担辖区内肥料监督抽查工作,按时报送监督抽查工作总结。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负责制定《2021年肥料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培训指导各市(州)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汇总全省肥料监督抽查情况。

二、时间安排

绵阳、乐山、自贡、广元、广安、巴中、攀枝花、雅安、甘孜、阿坝、凉山11个市(州)于6月底前完成监督抽查工作并报送总结;成都、德阳、眉山、达州、宜宾、泸州、内江、资阳、遂宁、广安10个市(州)于10月底前完成监督抽查工作并报送总结。

三、相关要求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确定具体抽样人员、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各市(州)肥料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按照《2021年肥料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实施。

(二)各市(州)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肥料监管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于4月1日前将市(州)联系人信息表发送至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见附件2。

厅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  联系人:蒲擎宇     电 话:028-85505456

四川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  联系人:唐莲      电 话:028-85505304 

邮 箱:scfeiliao@163.com

附件:1.2021年肥料监督抽查计划表

   2.2021年肥料监督抽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2021年肥料监督抽查计划表


抽查单位

计划抽查样品总数(个)

抽样区域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30

成都市

德阳市农业农村局

28

德阳市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28

绵阳市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8

眉山市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4

乐山市

自贡市农业农村局

22

自贡市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10

达州市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10

宜宾市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10

广元市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10

南充市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10

泸州市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10

遂宁市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10

广安市

内江市农业农村局

10

内江市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10

巴中市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10

攀枝花市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10

雅安市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10

资阳市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8

凉山州

阿坝州农业农村局

6

阿坝州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6

甘孜州

小计

300

--

附件2

2021年肥料监督抽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
协会资讯
资料下载